宜昌秭归县公租房保障申请条件秭归公租房申请流程
秭归县公租房保障申请条件:
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房产或有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,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无房产登记、交易记录,且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可申请公租房保障。除上述条件外,各类保障对象还需具备如下条件:
城镇低保家庭:具有城镇低保资格证。
城区低收入家庭:
1.具有城区常住户口;
2.具有城镇低收入认定资格。
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:
1.具有城区常住户口;
2.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.7倍;
3.家庭财产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。
家庭成员已购置轿车的,购置金额应低于16万元且排量不超过1.8L;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的,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,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。
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:在县城城区稳定就业,且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,单位连续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。
新就业大学生:
1.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毕业未满2年;
2.在县城城区就业,且其单位为其在县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。
持居住证的新市民:具有茅坪城区居住证。
残疾人家庭:
1.具有秭归县户籍;
2.持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证;
3.在县城城区居住达三年及以上;
4.家庭财产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。
家庭成员已购置轿车的,购置金额应低于16万元且排量不超过1.8L;家庭成员为个体工商户的,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,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。
宜昌保障房申请条件
宜昌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包括年龄、户籍、家庭收入等多重因素,不同类型的保障房还有不同的申请条件。
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定,宜昌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1.户籍条件:申请人应该在宜昌市区(包括五峰县、长阳县、秭归县)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或户口。2.年龄条件:一般情况下,申请人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,65周岁以下。但也有不同类型的保障房有不同的申请年龄限制,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。3.家庭收入条件:依据申请人家庭人数、家庭收入、家庭房产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的综合评分,综合评分总分100分,普通公共租赁房、廉租住房的申请人综合评分不超过60分,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综合评分不超过70分。
宜昌市保障房的租金如何确定?宜昌市保障房租金的确定采取市场调控价、政府补贴和按照收入、面积等因素浮动三种方式。具体租金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。
此外,不同类型的保障房还会有其他不同的申请条件,例如对于经济适用房,申请人需要满足特定的购房条件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五十条国家支持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,鼓励各级政府、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。各级政府应当通过有关政策,为进城务工人员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安居工程和廉租房,并按照规定将其纳入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范畴,实行统一管理。
宜昌秭归县公租房使用规定(秭归县公租房信息网)
秭归县公租房使用规定:
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退回公租房:
转借、转租、改变房屋用途的;
保障对象死亡或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实际居住的;
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未缴纳租金的;
擅自调换、损毁、破坏或者装修房屋,拒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;
在承租的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;
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承租人拒不退回公租房的,县住建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回。逾期不退回的,县住建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腾退公租房:
在规定的审核期内,未到县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年审的或年审不符合续租条件的;
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;
租赁期内,通过购买、受赠、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房屋的。
承租家庭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,县住房保障中心将为其安排不超过六个月的腾退期,腾退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。